关于开展2022年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的办法>的通知》(惠市科宇〔2022〕81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无纸化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可参照附件1提前做好准备。
二、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孵化载体申报,同时对照认定条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和原件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7:00;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