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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项目丨关于组织2023年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图片来源:网络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财预〔2022〕3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三)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

(四)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征集。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于7月25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网站(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所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二)县区审核推荐。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于8月5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网站(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同时,在专项资金系统审核流程结束后,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盖章电子版)后,连同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件审查表正式行文上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评审入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委托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按程序遴选入库项目。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其他事项要求

1、现场核查时,申报企业需提供带水印申报资料及其原件以供专家组现场核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因未提供完整申报资料导致项目评审不通过或分数过低的,结果由企业承担。

2、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政策原文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1、惠市工信〔2022〕131号附件.zip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工大惠州研究院公众号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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