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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图片来源:均来自网络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各项工作稳步落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021年继续开展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有什么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对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工程中心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申报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类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15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公益类依托单位上年度在该领域(行业)承担的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项目经费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软件、创意设计、科技服务、农业科技类等企业5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占专职研发人员比例不少于40%。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企业类单位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公益类单位应拥有3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不少于2项。


(四)管理机制。研发机构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先认定。


(六)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给予倾斜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申报主体核算。


如何申报、申报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hz),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请使用原账号进行登录。


(二)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在线申报。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完善单位信息,填写《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提交组建《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报告》,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院校和市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命名格式。申报单位统一命名格式:惠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X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相对聚焦,不宜过于宽泛。


(四)认定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核准后可直接认定,其他企事业单位等采取评审考察等程序认定。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7:00。


(二)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17:00。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指定一名负责工程中心业务工作的联系人,联系人名单于2021年8月9日前报至电子邮箱(kjjcxy@huizhou.gov.cn)。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附件:

1、惠市科字〔2019〕137号  关于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可行性报告提纲.doc

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4、2021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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