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大亚湾区工贸局、仲恺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解决惠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知识产权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惠府〔2016〕32 号),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zscqcjk@huizhou.gov.cn。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择优进行立项,并 在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后相应下达财政资金。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验收申请书和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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