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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企业,关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开始啦!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图片来源:网络

惠市科字〔2021〕3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惠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的企业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挖掘知识产权,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高质量》(惠府办〔2020〕10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已在2020年完成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备案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17:00前。

(三)申报方式:企业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注册后进行申报。

(四)企业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应先参与评价,再申报培育入库,操作流程可查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3号)。

入库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上一年度完成备案;

(二)在本企业主要产品核心技术领域内获得不少于1件Ⅰ类知识产权或获得不少于6件中国实用新型科技专利;

(三)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总数5人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0%

(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增长率5%以上;

(五)2019-2020年累计研发投入达到高企认定要求;

(六)企业有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七)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

(八)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资助标准

5万元/家,企业成功入库当年拨付,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与具有专利代理资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业绩优秀的科技服务机构签订培育辅导合同的企业。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2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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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惠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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