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本指南要求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海洋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包括中央驻粤单位)。
1、海洋电子信息专题:专题经费45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000万元,支持3个项目;一般项目500万元,支持3个项目;
2、海洋工程装备专题:专题经费9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000万元,支持4个项目;一般项目500万元,支持2个项目;
3、海洋生物专题:专题经费3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600万元,支持4个项目;一般项目200万元,支持3个项目;
4、海上风电专题:专题经费7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000万元,支持3个项目;一般项目500万元,支持2个项目;
5、天然气水合物专题:专题经费4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500万元,支持2个项目;一般项目500万元,支持2个项目;
6、海洋公共服务专题:专题经费16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500万元,支持2个项目;一般项目300万元,支持2个项目。
1、重点项目应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 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海洋公共服务专题除外);
2、一般项目鼓励实力较强的涉海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不超过3家。
1、项目申报(项目采用书面方式申)
(1)省级项目: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单位等牵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行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2)地方项目:即除省级项目外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同时分别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所在地级市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财政省直管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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