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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件支持哪些范围

用途统筹用于支持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实际奖励金额不超过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金额额度。

支持方式

(一)支持新建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本年度支持项目以测算项目为主,主要用于项目降低用地成本、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还可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申请条件

(1)在惠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组织机构社会信用统一法人资格,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2)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 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3)支持项目符合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及配套设施项目。

(4)支持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5)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6)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材料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

(2)惠州市辖区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社会信用统一法人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复印件;

(4)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统计证明(现场核查记账凭证或发票等);

(5)支持项目为测算项目的,提供原测算项目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补充材料:

   ① 企业签署的投资监管协议或承诺书;
   ② 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③ 入库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二)支持其他方向项目。各县区政府可推荐用于科研投入、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用工或职业技能培训、“工改工”等方向的项目支持。所推荐的支持项目需附上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资金奖励标准及后续使用管理规定文件复印件。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掌握奖励的条件,加强审核把关,遴选入库的支持项目信息和纳入统计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须经同级统计部门核实,对所推荐遴选的入库支持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于11月26日前将入库项目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2)、本地区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入库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其他方向支持项目按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资金奖励标准及后续使用管理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

(二)由县(区)工信部门名义报送的,上报文须冠以“经XX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字样报送。

(三)请有关县(区)政府及时组织支持项目通过“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线上填报。

(四)各县(区)每年按十四五期间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当年投入来测算可获得的省专项资金奖励,如该批项目中有未能通过后期完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10亿元等),该项目争取的省专项资金由各县区全数退回省财政。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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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2、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3、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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