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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图片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二)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入库。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预算,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线填报的项目,2022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组织所属辖区项目入库,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申报、尽申报”,避免出现企业因为不知情而错过资金申报的情况。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各县(区)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存档备查、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严格资金使用。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

6、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材料(含融资企业名称、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确认时间、融资资金到达企业账户时间、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等)。

申报程序

(一)截止日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工信局受理时间:8月2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县(区)受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工信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1、县(区)工信、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含项目入库汇总表、现场核查表);2、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档(包括整套资料扫描版和二级项目绩效表、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汇总表及相关表格电子版);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4、填写《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履约率情况统计表》(此表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交即可,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工信、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3日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1、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2、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汇总表.docx

3、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履约率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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