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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发放2020年惠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粤科函人字〔2020〕243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要求,我市将于10月13日发放2020年惠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什么是服务券?

中小微服务券是一种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补助凭证,用于购买国家、省和惠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服务券管理系统上以电子券形式发放。

企业:服务券支持对象、范围及补助标准?

仅限在惠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规范,符合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券系统上发布的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服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财税等信息服务。

2.技术服务。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智能制造、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3.创业服务。为创业者和创办3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

4.培训服务。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风险防范、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

5. 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6.中小微企业所需要的其他服务。获得我省科技创新券或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等其他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服务事项不属于本服务券补助范围。

企业:发放金额是?

2020年发放中小微服务券总金额为354万元,一次性发放。

企业:发券时间是?

发券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9:00-12:00。按照申领顺序列队,重点支持对象企业优先获得服务券。服务券申领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布申领结果。如果兑现过程中有退回的服务券,将按申领顺序依次递补。

企业:我应该如何申领呢?

1:登记注册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有意向享受服务券扶持政策的企业,于10月12日前登录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www.968115.cn),完成在线注册、上传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获得服务资格,企业获得领券资格。

2:统一身份

企业经办人需固定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账号登录服务券系统,不要让不同经办人或者一个经办人用不同的账号反复登录服务券系统。(因为新账号登录后会对旧账号已核对通过的状态变成未提交状态,系统会要求企业再提交一次声明函等资料,管理员也要再核对一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3:如实填写

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系统,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如有弄虚作假、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服务券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企业:申领还有其他要求吗?

申领服务券额度。惠州市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领服务券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每个服务合同用券不超过结算金额(发票金额)的50%。

服务券领用三步骤

第一步:登陆平台

服务券的申领、使用和兑现等均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服务券管理系统上进行。本年度可兑现服务券的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第二步:服务券使用

1.持有服务券在截止申领后30个自然日内选择服务产品下单,上传服务合同或协议

2.企业必须于11月13日前支付服务券给服务机构,并上传全额发票(企业自付加服务券补贴金额)、对公转账凭证(企业自付金额)、完善的服务成果佐证材料。

3.服务机构核对中小微企业申领服务券时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收取服务券。

第三步:服务券兑现

1.服务机构向服务券承办单位申请兑现。

2.服务机构兑现申请应通过服务券管理系统上传申请兑现材料,包括:服务券兑现申请表(在系统下载)、服务券使用情况明细汇总表(在系统下载)和其他证明材料。

3.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兑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现场核查或抽查情况对服务机构真实性进行审核;

(2)服务合同及兑现金额审核;

(3)专家团队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评审专家团队根据审核结果填写《专家评审表》及《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承办单位将兑现材料初审结果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复审。由市工信局审议通过后在市工信局网站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兑现申请在市工信局网站和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审定通告。

4.由承办单位按程序与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兑付结算手续,并将兑付情况报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由服务体系建设科汇总报省工信厅备案。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服务券兑付结算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收到复核申请后,市工信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组织开展复核。复核决定在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6.如审定服务券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兑现,由造成无法兑现结果的责任一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7.承办单位办理好兑付事项后,将全流程资料移交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存档备案。

ps: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惠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电话:2892163,承办单位电话:2873227)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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